申報|2025年度上海普陀區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專項的申報
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5-06-19 訪問次數:68
近日,普陀區數據局發布了《關于開展2025年度普陀區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專項申報工作的通知》,2024年年底區數據局出臺的《普陀區加快推動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實施意見(試行)》(普數據規范〔2024〕1號)首次正式啟動申報。《申報指南》顯示,本次受理申報的項目共四類13項,從支持數字化轉型應用、區塊鏈應用、數據要素流通應用、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到鼓勵數據開發利用、提供數據賦能服務、開展行業活動、加強數據管理能力建設、開展數據領域標準制訂,覆蓋了數據要素發展、賦能經濟社會發展的多個領域,其中,要素流通應用等項目扶持比例上限可達50%,國家和市級重點項目區級匹配最高可達1000萬元。
各相關單位:
為落實《關于促進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有關要求,充分激發數據要素賦能產業發展作用,以數據發展為動能,積極助推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普陀區加快推動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實施意見(試行)》(普數據規范〔2024〕1號),現就開展普陀區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專項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和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財務制度健全,具有承擔項目建設開發、應用推廣、提供專業服務的相應能力,且符合區域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導向。
(二)建設類申報單位必須為項目的建設者及產權擁有者,不支持政府投資類項目。項目經費由企業先行投入,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不支持聯合申報。
(三)建設類項目原則上不支持已建成項目,即項目為2025年1月1日(含)之后啟動建設,實施期在2年內,最晚不超過2027年5月31日。
(四)獎勵補貼類項目申報要求詳見指南。
二、申報流程
(一)受理時間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書面材料集中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受理地點
1.各申報企業需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壹份(加蓋公章及騎縫章)遞送至企業所在重點地區投促分中心(申報材料不退還)。
2.全套蓋章申報材料PDF電子版發送至郵箱:tangbe@sscdi.cn,確保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本的一致性。
(三)申報材料
1.2025年度普陀區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專項申報書(模板詳見附件,根據申報專項類別填寫對應的申報書)。
2.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材料需參照附件1要求,根據不同申請項目類別予以提供)。
3.申請政府專項資金項目信用承諾書(附件4蓋章簽字,同時須掃描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證通上傳至信用普陀。
(備注:所有申報材料須編制目錄和頁碼,頁碼統一,格式參照目錄頁碼模板。紙質版材料膠裝成冊,采用A4紙雙面打印,材料封面、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一式一份。)
三、審核審定
各投促分中心負責受理項目申請、形式審查和項目推薦;區數據局負責具體審核、組織專家評審、驗收評估和專項審計;根據專家意見,形成擬支持名單,通過“上海普陀”門戶網站和“i數智普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示;經公示沒有異議的,報區數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小組審核后,作出支持決定,按程序落實專項資金撥付工作。
四、其他事項
(一)實行產業專項資金全過程信用管理。申請本政策扶持的企業,將接受信用審查,過去三年內存在嚴重失信行為或違法行為的,取消申請資格。企業或機構在享受扶持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經查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市、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扶持對象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扶持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查實的,將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資金并追繳資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二)已申報其他區級專項資金項目者應主動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復申報不予受理。已獲得區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不得再重復申請資助。
來源:上海普陀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權威的產業政策輔導服務平臺,指導企業申請各類政府無償資助專項資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經信委、發改委、商委、科創辦以及各區部門項目,專業申報,重點立項。
近日,普陀區數據局發布了《關于開展2025年度普陀區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專項申報工作的通知》,2024年年底區數據局出臺的《普陀區加快推動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實施意見(試行)》(普數據規范〔2024〕1號)首次正式啟動申報。《申報指南》顯示,本次受理申報的項目共四類13項,從支持數字化轉型應用、區塊鏈應用、數據要素流通應用、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到鼓勵數據開發利用、提供數據賦能服務、開展行業活動、加強數據管理能力建設、開展數據領域標準制訂,覆蓋了數據要素發展、賦能經濟社會發展的多個領域,其中,要素流通應用等項目扶持比例上限可達50%,國家和市級重點項目區級匹配最高可達1000萬元。
各相關單位:
為落實《關于促進數據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數據要素×”三年行動計劃(2024—2026年)》有關要求,充分激發數據要素賦能產業發展作用,以數據發展為動能,積極助推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普陀區加快推動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實施意見(試行)》(普數據規范〔2024〕1號),現就開展普陀區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專項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依法設立的企業和機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財務制度健全,具有承擔項目建設開發、應用推廣、提供專業服務的相應能力,且符合區域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導向。
(二)建設類申報單位必須為項目的建設者及產權擁有者,不支持政府投資類項目。項目經費由企業先行投入,單獨核算,專款專用。同一單位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不支持聯合申報。
(三)建設類項目原則上不支持已建成項目,即項目為2025年1月1日(含)之后啟動建設,實施期在2年內,最晚不超過2027年5月31日。
(四)獎勵補貼類項目申報要求詳見指南。
二、申報流程
(一)受理時間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書面材料集中受理時間為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
(二)受理地點
1.各申報企業需將申報材料紙質版壹份(加蓋公章及騎縫章)遞送至企業所在重點地區投促分中心(申報材料不退還)。
2.全套蓋章申報材料PDF電子版發送至郵箱:tangbe@sscdi.cn,確保書面材料和電子文本的一致性。
(三)申報材料
1.2025年度普陀區數據發展和數字城市建設專項申報書(模板詳見附件,根據申報專項類別填寫對應的申報書)。
2.其他相關證明材料(具體材料需參照附件1要求,根據不同申請項目類別予以提供)。
3.申請政府專項資金項目信用承諾書(附件4蓋章簽字,同時須掃描為不大于1M的PDF版,使用法人一證通上傳至信用普陀。
(備注:所有申報材料須編制目錄和頁碼,頁碼統一,格式參照目錄頁碼模板。紙質版材料膠裝成冊,采用A4紙雙面打印,材料封面、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并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一式一份。)
三、審核審定
各投促分中心負責受理項目申請、形式審查和項目推薦;區數據局負責具體審核、組織專家評審、驗收評估和專項審計;根據專家意見,形成擬支持名單,通過“上海普陀”門戶網站和“i數智普陀”微信公眾號向社會公示;經公示沒有異議的,報區數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工作小組審核后,作出支持決定,按程序落實專項資金撥付工作。
四、其他事項
(一)實行產業專項資金全過程信用管理。申請本政策扶持的企業,將接受信用審查,過去三年內存在嚴重失信行為或違法行為的,取消申請資格。企業或機構在享受扶持過程中存在失信行為,經查實的,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市、區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扶持對象存在弄虛作假、騙取扶持資金等違法違規行為,經查實的,將立即取消一切扶持資金并追繳資金,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二)已申報其他區級專項資金項目者應主動予以申明,未申明者按照重復申報不予受理。已獲得區財政資金支持的同一項目不得再重復申請資助。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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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權威的產業政策輔導服務平臺,指導企業申請各類政府無償資助專項資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經信委、發改委、商委、科創辦以及各區部門項目,專業申報,重點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