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關于加力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措施》(2025-2029)的通知
來源: 作者: 發布日期:2025-04-24 訪問次數:56
滬商規〔2025〕2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
為加力促進本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和上海海關制定了《關于加力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關
2025年4月17日
關于加力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措施
為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積極推進首發經濟的會議精神,持續放大本市首發經濟效應,在《關于進一步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基礎上,新增促進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三項措施如下:
一、提升展會新品首發能級
對在本市舉辦的具有國內外影響力的消費品類展會上,舉辦全球首發新品活動的參展商,按照設計創新、發明專利等維度進行評價,對其展位租賃、展臺搭建與設計、宣傳推廣等實際投入總額,給予不超過30%、最高50萬元的補貼。對3月至5月“首發上海”活動期間的展會新品首發活動上浮補貼金額,給予不超過30%、最高60萬元的補貼。
二、試點首發進口消費品檢驗便利化措施
對首發、首秀、首展、首店等進口商品,采用合格保證等多種便利化合格評定程序,推行差異化檢驗模式,提升通關效率。
三、試點首發進口化妝品快速通關模式
推進在本市參與首發首秀首展的非銷售進口化妝品,免于提交進口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書、進口普通化妝品備案憑證,免于中文標簽檢驗,免于實驗室檢測。
本措施內容與國家新出臺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措施自2025年4月23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止。
來源: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本文發布的政策內容由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整理解讀,如有紕漏,請與我們聯系。
上海高新技術企業服務中心:權威的產業政策輔導服務平臺,指導企業申請各類政府無償資助專項資金,包括上海市科委、經信委、發改委、商委、科創辦以及各區部門項目,專業申報,重點立項。
滬商規〔2025〕2號
各區人民政府,各相關單位:
為加力促進本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和上海海關制定了《關于加力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措施》,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關
2025年4月17日
關于加力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措施
為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關于積極推進首發經濟的會議精神,持續放大本市首發經濟效應,在《關于進一步促進上海市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基礎上,新增促進首發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三項措施如下:
一、提升展會新品首發能級
對在本市舉辦的具有國內外影響力的消費品類展會上,舉辦全球首發新品活動的參展商,按照設計創新、發明專利等維度進行評價,對其展位租賃、展臺搭建與設計、宣傳推廣等實際投入總額,給予不超過30%、最高50萬元的補貼。對3月至5月“首發上海”活動期間的展會新品首發活動上浮補貼金額,給予不超過30%、最高60萬元的補貼。
二、試點首發進口消費品檢驗便利化措施
對首發、首秀、首展、首店等進口商品,采用合格保證等多種便利化合格評定程序,推行差異化檢驗模式,提升通關效率。
三、試點首發進口化妝品快速通關模式
推進在本市參與首發首秀首展的非銷售進口化妝品,免于提交進口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書、進口普通化妝品備案憑證,免于中文標簽檢驗,免于實驗室檢測。
本措施內容與國家新出臺政策規定不一致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措施自2025年4月23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9年4月30日止。
來源: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項目申報辦公室:李老師
電話/微信:15901996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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